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6栋)太阳能、辅助电加热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2-25 13:54: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6栋)太阳能、辅助电加热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
1.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
1.3 招标范围: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6栋太阳能、辅助电加热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1~6栋为集中供热太阳能及集中电加热辅助系统,用户总数为180户)。含系统方案设计、太阳能设备及辅助电加热设备的采购、供货(包括运送至施工现场)、安装及相关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
栋号 总层数 每层户数 太阳能供热水层数 太阳能供热水户数
1# 22 4
顶层向下6层 24
2# 4 24
3# 4 24
4# 4 24
5# 6 36
6# 24 6 顶层向下8层 48
总供热水户数 180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太阳能热水及辅助电加热系统安装方案设计;
2)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本项目太阳能热水及辅助电加热系统图中所有的工程内容,包括:
(1)、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工、运输及安装;真空管支架、套管制作安装,上下循环管、管井内管道连接含热水表安装及热水表后管道与住户内管道的连接、信号线穿线管的预埋及安装、各单体幢号的屋面冷热水管道的搭接、太阳能系统的冷热水供水管道至搭接处的全部管道及阀门安装、屋面太阳能、热循环泵、回水泵、辅助电加热设备系统全套安装、防雷系统的连接、上述管道安装必须的楼面墙面开孔、补洞(热水立管管道井内主包已预留穿层洞口,回水管未预留)等工作;
(2)、太阳能水箱(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水箱位置示意图为准)、真空管集热器、辅助电加热系统、控制箱、循环水泵的制作、运输(含工地施工现场的运输)、卸车、安装、调试等工作;
3)负责组织节能办等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报告符合节能办与相关规范和备案要求。
4)按照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4招标方提供的土建预留预埋情况如下:
1、总包单位完成预留预埋工作为给水及电源接至屋面,室内住户热水支管由主包单位接至各楼层热水表后阀门位置,具体位置以现场位置为准;
2、自甲方指定的储热水箱位置至屋面集热板的管路及自总包预留接入点后相应管路(含屋面开孔、套管等)由中标单位完成。
3、辅助电加热控制系统箱体预埋及安装由中标单位完成。
4、户内冷水表安装于栋号单数楼层管井内,热水表须安装于管井内,热水表分层设置或两层一设(与冷水表楼层错开)由投标单位自行掌握设计。
1.5交货地点:
交货期(含安装):60日历天
1.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2、具备云南省建设厅颁发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贰类及以上资质,省外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安装资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资质要求的除外),省外企业需在昆明有常设机构。
2.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业绩,每项供货业绩均在150套以上;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北京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要求真实有效):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3.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 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或转账支票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⑤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投标人带齐银行网银转账回单或电汇款回单或转账支票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在开标前的工作时间内换取收款回单,以证明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3)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取保证金对账单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交货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楼招标五部415室
转账账户: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换取收款回单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缴纳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负1楼)
开户名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
账号: 871903277110505
地址: 昆明市霖雨路160号
邮编: 652004
联系电话:0871-5886764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昆明经百实业公司
电 话:0871-3632703 联 系 人:周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5316512、5339607 传 真:0871-5322753
联 系 人:李兵、钱军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