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价年度波幅超5% 上网电价将调整
添加时间:2012-12-26 10:11:2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随着电煤价格双轨制明年1月1日正式取消日益临近,配套的煤电联动和运力市场化改革也有了明确方向。
昨日(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称,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取消重点合同,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
另外,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5%的起征点较为科学,但关键还是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林伯强(微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下调电企消纳煤价波动比例
对于电力行业煤电联动的诉求,《意见》称,“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国外的煤电联动,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的都有,我国5%的起征点较为科学,但关键还是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林伯强认为。
目前,我国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是由政府部门审批决定,双轨煤和计划电使得电力成本上涨的因素无法通过电价传导出去,也就造成了近年来普遍出现的发电企业亏损局面。
“我们希望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但能和上网电价联动,也能和销售电价联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日前在中国煤炭市场高峰论坛上表示。
此前电力行业提出的销售电价联动的诉求落空,由于销售电价关乎民生,业内预计联动的可能性甚微。不过,根据《意见》,如果出现煤炭价格一年内上升超5%,将相应调高上网电价,如果销售电价不变,电网将承担全部的利润损失。
“如果出现煤电联动后,电网难以消化成本,可能国家会补贴一部分,但是补贴必须透明”,一个电监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中电联曾建议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纳30%煤价波动因素的政策,《意见》并未同意取消,但要求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运力配置:不再下达意向框架
在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方面,将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
《意见》指出,明年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后,发改委将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改为运输部门组织好运力衔接,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
同时,要求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加强对有关路局、港航企业的指导,完善煤炭运力交易市场,对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运力浪费或不兑现运力、影响资源配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罚力度。
在电力需求偏紧的时期,运力对煤电行业和能源供应安全产生深刻影响。根据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煤炭通道建设加快,蒙华(蒙西至华中)铁路、蒙冀铁路、山西中南部铁路是大秦线和朔黄铁路外另外三条大能力外运通道。
今年开工的年输送能力为2亿吨的蒙华铁路规划2014~2015年建成;年运力3亿吨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河南境内段已铺轨,计划2014年9月贯通;年运力2亿吨的蒙冀线2010年开工,2014年9月将建成通车。此外,朔黄、邯长、邯济等铁路进行扩能改造,兰渝铁路建设也正稳步推进,2014~2015年晋陕蒙宁甘地区煤炭铁路运力瓶颈将被彻底打破。
日前在中国煤炭市场高峰论坛上,中煤协和中电联高层均表示,虽然未来几年煤炭和运力需求增速放缓,但由于2013年是改革第一年,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的任务仍比较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