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拟近40亿卖控股权
添加时间:2012-12-24 14:35:2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新华水力发电”)和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香格里拉发电公司”)第一大股东均将发生变化。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拟让出新华水力发电55%的股权,香格里拉发电公司46.14%股权也在寻找买家。
两公司股权转让或在业内掀起波澜。今年以来,来水颇丰使得水电公司盈利状况较好,水电公司股权转让屡获高溢价。不过,新华水力发电和香格里拉发电公司的股权转让却极少溢价,而且转让门槛颇高。
优质资产出售
新华水力发电55%股权的挂牌价为39.6亿元,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34.67亿元溢价约14%。转让完成后,新华水利水电仍持有新华水力发电45%股权。
分析人士指出,这部分溢价并不算高,新华水力发电公司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业绩十分靓丽,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净利润1.87亿元;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为17.12亿元,净利润达1.74亿元。
通过该项交易,接盘方不但能拿下一块盈利能力颇强的资产55%股权,还可以间接获得三峡水利部分的股权。2010年6月,三峡水利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华水力发电认购2000万股,成为三峡水利持股7.48%的第三大股东,该部分股份将于明年6月29日流通上市。
香格里拉发电公司的经营状况也较好,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15292.44万元,净利润1239.76万元,今年截至10月31日,公司的营业收入11561.65万元,净利润32698.75万元。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资产总计156743.41万元,负债总计108498.69万元,净资产为48244.72万元,转让标的评估值为22260.12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并未溢价。
另外,香格里拉发电公司拟对2011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出资比例进行全额分配。转让方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享有。
或为业内整合
新华水力发电、新华水利水电与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水利部,而一直以来,新华水力发电一致在寻求上市。
据悉,为引进更多资本和股权,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并尽快上市,去年8月新华水力发电募股说明会在京召开。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局长王文珂当时表示,新华水力发电以打造水电行业最专业的投资平台为发展目标,一直按照投资公司的行为准则从事水电开发事业。
此次股权转让项目的买主极有可能是行业内买家,转让方要求意向为依中国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企业运营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等。
虽然总资产600亿元的门槛不低,但是对于大型发电企业如华能、大唐等五大发电集团以及中国水电、三峡水利等均不是障碍。
香格里拉发电公司此次股权转让,老股东并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且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云南电力有限公司。
目前,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持有香格里拉发电公司35.5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同时国电云南电力公司与迪庆州开发投资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签订《股东委托投票代理协议》,迪庆州开发投资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公司18.27%股权的股东权利(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权利)委托国电云南公司代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