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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联合风机(引风机和增压风机合并)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2-20 16:02: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
       三、本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划拨资金。
  2.工程名称: 国电大同发电有限公司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联合风机(引风机和增压风机合并)设备招标
  四、招标范围:
  标的招标范围为二期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联合风机设备及附属设备、风机基础和与烟道连接的设计、以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技术资料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及其专属的售销公司,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4000万人民币;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毋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5.2制造厂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或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若必需)、必须持有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
  5.3 制造厂必须具有设计并制造过2台套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在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有三年及以上运行业绩的证明。
  如果有正式官方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外制造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资料同等有效。
  5.4如果投标人是制造企业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必须有制造厂的授权书,只能售销其制造企业的产品,不得代理其他制造企业的产品。
  5.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9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己向二个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亐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12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有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2.4.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指定网站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12月20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开标地点:北京凤展大酒店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青年路
  联 系 人: 田福民
  联 系 电 话:0352-5086633
  传 真:0352-5086369
  邮 编: 037043
  招标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一号楼1518室
  邮 编:100039
  联 系 人:张乐
  电 话: 010-57657742
  传 真: 010-57657705
  电子信箱:zhangle@gdlygc.com.cn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1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