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袁慧珍)据悉,财政部于12月19日下发《关于预拨2012年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共计859752万元。其中太阳能
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72323万元。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在收到预算指标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及时拨付给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并会同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要求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将资金专项用于收购2012年1月1日以来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等相关支出。年度终了后,并会同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上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提交全年电费结算单或电量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