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商务部谈光伏贸易摩擦: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权利

添加时间:2012-12-18 11:23:1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商务部今日(18日)举行例行发布会,通报2012年1-11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已进入法律调查程序,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会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调查和裁决情况,并保留在WTO的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关于中国和欧盟、美国光伏贸易摩擦,沈丹阳表示,现在磋商也好,在协助国内的产业、企业来应对也好,基本上很多工作措施是同步来进行的。

      今年9月6日和11月8日,欧盟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也就是“双反调查”,目前这个案子已经进入了法律调查程序。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对这个案子高度重视,有关行业组织以及涉案企业都在积极应诉。

      沈丹阳表示,关于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商务部的态度已经通过发言人谈话和新闻发布会上,包括我们的部领导都已经谈到多次,我们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 

      沈丹阳称:“利用这个机会我再次强调,我们愿意和相关国家积极开展对话磋商和合作,化解摩擦。我们将会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调查和裁决情况,并保留在WTO的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对中国的光伏产品我们也会在政策措施上,在商务部职能范围内采取一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