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集团火电项目未批先建 涉嫌违规
添加时间:2012-12-17 09:23:0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日前,鄂尔多斯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2010年投产运营的位于棋盘井工业园区的3、4 号2×330MW热电机组涉嫌在没有拿到国家发改委批文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而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没有国家发改委批准就上马火电机组涉嫌违规。
据记者了解,目前鄂尔多斯集团正将这两台发电机组租赁给旗下上市公司鄂尔多斯(600295.SH),并收取了相当于资产规模全额的抵押金约24亿元,租赁期限一直到2017年9月。
发电机组原本是上市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当时上市公司向国家发改委一共报批了4台,但发改委只批准了1号和2号机组。因此鄂尔多斯子公司电冶公司只投资建设了1号和2号机组,而3、4号机组改由鄂尔多斯集团建设。上述人士称。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国家对新上发电机组审批严格,发电机组如果没有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投资建设,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随时有可能被查处。
“目前的审批政策是,发改委根据具体情况会给予一定的额度,超过此额度的发电量就不会被批准,包括自备电厂。”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电厂发电量超过一定额度,就只能进行并网,这是我国目前法律不允许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煤炭大省内蒙古,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火电机组装机容量。
在火电项目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并不一致,地方政府希望将税收留在当地,而中央则是全国一盘棋做宏观调控,所以近两年出现不少地方政府放行,而国家发改委层面卡壳的现状。
鄂尔多斯集团内部人士表示,3、4号发电机组获得了内蒙发改委的批准,但到国家发改委层面被卡壳了。“目前仍在积极申请国家发改委核准,但由于政策控制较严,结果不能预料。”
鄂尔多斯最新公告,鄂尔多斯集团已经与上市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
协议规定,上市公司鄂尔多斯拟继续租赁控股股东鄂尔多斯集团投资建设的棋盘井工业园区3、4 号2×330MW热电机组。定价原则为,鄂尔多斯继续将租赁抵押金23.5亿元交付集团,同时每月支付租赁费。
“ 租赁经营期限由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如租赁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公告称。
此前有媒体报道,山东首富魏桥集团董事长上马的自备电厂曾涉嫌违规被叫停。
没有国家发改委批文的发电机组一旦被查处,上市公司近24亿元抵押金能否收回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