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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获批 油气产量逼近中石化

添加时间:2012-12-10 10:06:05 来源:国际燃气网

      截至目前,此次收购是我国最大的一起海外收购案。2005年中海油拟以185亿美元要约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最终以失败告终

  所谓好事多磨,中海油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一事在历经5个多月后,终于尘埃落定。

  12月7日晚间,加拿大政府宣布,决定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

  收购完成后,中海油油气产量将有较大幅度提升,将接近中石化的油气产量。

  我国最大海外收购案

  几经坎坷终获批

  今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将以每股27.50美元、总价151亿美元(约合95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现金收购尼克森所有流通中的普通股。此后,加拿大法院很快做出决定,根据商业公司法批准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石油公司。

  但是,这项交易还需得到加拿大联邦政府的审批,但由于加拿大国内的意见不一致,以致政府的审批日期两次被推迟。

  此外,就在中海油宣布收购5天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现一家名为Well Advantage的香港公司在收购消息公布前买入大量尼克森股票,非法获利700多万美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背后股东为熔盛重工董事长张志熔,由于张志熔旗下的熔盛重工曾是中海油的密切合作伙伴。张志熔被认为涉嫌内幕交易,中海油高层也被怀疑对外提前泄漏收购消息。

  此事件让此次收购变得更加不确定。

  今年10月,张志熔控制的相关公司愿意为内幕交易案支付1400万美元和解费,为其交易获利的两倍,此事才算了结,可以说为中海油的此次收购扫清了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收购仅次于2009年中国铝业提出的195亿美元注资全球铁矿和资源巨头力拓集团,和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要约收购美国优尼科(Unocal)石油公司。

  但是,上述两单交易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而此次151亿美元的收购,将成为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一起海外收购案。

  需要注意的是,中海油曾经表示,由于尼克森的资产分布在加拿大、墨西哥湾、英国北海及西非,因此获得加方同意后,仍然需要美国和英国政府审批。这是收购尼克森所面临的最大风险。

  油气产量将接近中石化

  页岩气或被“一揽子收购”

  收购尼克森对中海油的意义非同寻常。

  中海油CEO李凡荣曾表示,通过收购尼克森,中海油将进一步拓展其海外业务及资源储备,以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发展。该公司的优秀资产组合不仅是对中海油的良好补充,同时,也使中海油的全球化布局得以增强。此外,尼克森管理团队的管理范围将扩大到中海油位于北美及加勒比地区的资产。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尼克森拥有9亿桶油当量的证实储量及11.22亿桶油当量的概算储量。尼克森今年第二季度的平均日产量为20.7万桶油当量(不含矿费),而中海油去年全年平均日净产量达到90.9万桶油当量。

  海通证券分析师邓勇表示,收购完成后,中海油的油气产量将增加22.77%(静态情况下)。随着今年底完成对尼克森石油的收购,公司的油气产量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根据我们的测算,中海油的油气产量将接近中石化的油气产量。”他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页岩气开发进入初步开发阶段,而在技术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在前期离不开国外技术经验的借鉴。

  尼克森专注于三项发展战略包括加拿大西部的油砂、页岩气及主要位于北海、西非海上及墨西哥湾深水海域的常规油气勘探与开发。

  “油砂及页岩气资源的收购,将有助于中海油在非常规油气领域的开拓,有助于公司在国内页岩气的勘探开发。”邓勇进一步表示。

  据了解,中海油去年已经开始开发在安徽的芜湖和巢湖一带的部分页岩气井。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欠缺,开发效果并不是很尽如人意。

  而尼克森在页岩气开采方面的技术优势不言而喻,中海油此收购可谓一举多得。

  美国沃顿商学院一份文件曾经指出,仅是购买少数国外公司股权,很难得到页岩气的核心技术。而中海油对尼克森的全资收购,或许能解决这一问题,引进页岩气开发技术对我国当下的页岩气开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还需要提及的是,目前三大石油公司均在海外拥有油气资源,其中中石油的油气资产主要在中亚,中石化则收购了安哥拉油田区块,中海油此次收购了加拿大尼克森能源公司。

  邓勇认为,在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未来三大油公司仍将在合适的条件下,继续并购整合海外油气资源。

  在加拿大向外国国资关闭收购本国资源的大门之前,中海油从门缝里挤了进去。

  当地时间12月7日17时许,加拿大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在渥太华宣布,该国政府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EO.NY,00883.HK,下称“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NXY.NY).

  经过整整100天的斡旋,这笔价值194亿美元的中国企业迄今最大海外收购,终于迈过了最重要的一关。

  加拿大政府同时批准了马来西亚国有石油公司Petronas对该国天然气公司Progress的收购。

  “这非但不是一个趋势的开始,反而是一个例外的结束。”哈珀在宣布上述两条消息后旋即表示,未来,外国国企如欲收购加拿大企业,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核,尤其涉及自然资源的收购,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中海油承诺每年报告

  今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将以151亿美元现金并承担43亿美元债务的条件,收购尼克森公司100%流通的普通股和优先股。8月29日,加拿大工业部启动对该收购案的审批程序,并两次延长期限。

  12月7日当天,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Christian Paradis)发表评论称,中海油已郑重向加方做出长期承诺,在经营管理、商业发展方向、雇用人员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符合加经济发展利益,并每年就执行情况向加拿大工业部报告。

  8日,中海油证实了收购获批的消息,同时表示,该公司为了通过这一审批,亦向加拿大方面做出了让步,除了此前提出的六项承诺外,承诺向加拿大工业部提交有关年度执行报告。

  另外,由于尼克森公司系美国股市上市公司,该收购案还须等待美国方面的审批,可能影响其预定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交易的时间表。

  “这(提交年度报告)不是我们主动提出的承诺,是加方在审批过程中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中海油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为了通过审批,我们答应了这个要求。”至于有关执行报告将包括哪些内容,该人士表示暂不清楚,双方可能还将进一步研究细节。

  无论如何,能够通过政治审批,是一件喜事。中海油董事长王宜林评论称:“我们很高兴并购尼克森交易获得了加拿大工业部的批准。中海油将因尼克森优良资产及优秀员工队伍的加入而受益。”

  在哈珀宣布通过收购案之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表声明称:“我们欢迎加拿大政府就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能源公司作出的决定。中海油与尼克森的合作是建立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的商业行为,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将为双方企业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相信,只要双方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加经贸合作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何曼青对本报表示,中海油通过加拿大审批,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而言是一个具有转折性意义的事件。中海油吸收了上次收购优尼科失败的经验,并且抓住了全球经济不景气带来的良机。

  “万里长征第一步”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其资产包括加拿大的油砂项目、也门的油田、西非和墨西哥湾的近海油气田等,其2012年第二季度的平均日产量为20.7万桶油当量(不含矿费)。截至2011年12月31日,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计算,尼克森公司拥有9亿桶油当量的证实储量及11.22亿桶油当量的概算储量。

  有机构估计,中海油以194亿美元(151亿美元现金加43亿美元债务)的代价收购尼克森后,将为自身带来约20%的产量增长、约30%的证实储量增长,并使其储采比(剩余储量按当前生产水平尚可开采的年数)从9.6年增至10.3年。

  但要真正消化这笔交易带来的益处,中海油还面临一系列的考验。何曼青认为,从以往经验来看,管理理念分歧等因素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最终失败,此类案例占海外收购总数的一半以上。中海油收购尼克森之后,也面临经营管理、文化融合等多方面的挑战,所以更大的困难也许还在后面。

  上述中海油内部人士也对本报称:“获得加拿大政府的审批只是完成了万里长征第一步,后面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针对中国设限?

  一直伴随该收购案的政治争议就已预示了未来的挑战,甚至是“挑刺”。

  自中海油宣布收购计划起,加拿大国内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民间的反对声音给保守党的哈珀政府造成巨大压力。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允许外国国有公司收购加拿大自然资源领域的企业;是否会威胁加拿大的国家安全;中国企业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以及中国是否会向加拿大提供对等投资机会等等。

  面对这种政治压力,哈珀政府给出的回应是,批准此次收购,但“下不为例”。

  一名久居加拿大的中国学者对本报评论称,哈珀此次划出了一条底线:今后外国国企对加拿大资源资产的收购将面临更严格审核,一般不予批准;考虑到中国公司对加拿大上游资源的兴趣,这条底线似有针对中国国资的色彩。他还提到,挪威国有公司Statoil同样在加拿大拓展业务,就从未引起过这么大的反应。

  不过,蒙特利尔银行工业和国家分析经济师陈蔚纯认为哈珀的表态并不意味着大门已经完全关闭。加拿大资源丰富,而中国发展需要大量资源,双方总有互惠互利的地方,总能找到相互接受的条件。

  “加拿大联邦政府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则,表明自己对外国投资的开放态度,也便于海外投资者遵行。”陈蔚纯说。

  7日当天,加拿大政府发出的一条新闻通告列举了一些针对外国国企的审核标准:首先看该国有公司对被收购加拿大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其次看该国有公司对被收购加拿大企业所在行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三要看该国有公司所在国政府对被收购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新规歧视外国国企?

  目前,对于本国企业被外国企业收购,无论收购方是私企还是国企,加拿大政府启动审批程序的起点是项目金额达到3.3亿加元(约合20.7亿元人民币)。但加拿大政府将制定新规,将私企的审批起点放宽至10亿加元(约合62.8亿元人民币),而对外国国企则仍维持在3.3亿加元的窄口径。

  对于哈珀政府的上述新规,加拿大国内也存在着一些批评意见。

  加拿大《国家邮报》评论称,哈珀总理通过中海油收购案但又对其他外国国企关上大门的做法,虽然达到了政治上的平衡,但却损害了总体上的政治一贯性。在原有的投资法基础上,又加上针对外国国企的新规,结果是原本就不够明晰的外资投资政策,现在不但模糊还更加复杂,而且涉及到油砂企业的收购,更要考虑“非常例外的情况”,令人无所适从。

  《国家邮报》进一步称,许多反对该项收购案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做决策时,政治动机会高于商业动机,但这属于该国企的企业内部事务,跟加拿大没有关系,跟收购案带来的利益没有关系。哈珀的做法相当于,以保护自由市场的名义,加强政府的控制。

  “如果加拿大政府对国企采取限制措施的话,中国的国企可能会采用另外一种身份来出现。”渥太华大学公共和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勒布朗(Patrick LeBlond)认为,商业收购就要按商业规则办事。

  “如果收购方遵守他们的收购协议,保障加拿大人的工作机会,保留设在艾伯塔省的总部,并且把那些高价值的工作机会留在加拿大,那这宗交易对加拿大来说就是一个净利益。大家别忘了,这些油砂还在加拿大的国土上,它们不可能跑掉。只要原油从地下开采上来,我们就可以收税。”勒布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