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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鼓励外企参与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

添加时间:2012-12-06 10:07:1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北京12月5日讯 12月3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第四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暨首届能源国际投资合作论坛上表示,中国鼓励外商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以下是发言全文: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已连续举办三届,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搭建了专业平台,为世界各国引进中国资本提供了重要窗口。本届洽谈会首次设立能源专题论坛,借此机会,我就中国能源发展概况和能源对外投资合作作一介绍,与大家交流。 
      中国能源发展情况概括讲,大致有五个特点: 
      第一,中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能源生产大国。2011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31.8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一,其中,原煤产量35.2亿吨,原油2.03亿吨,天然气1027亿立方米,分别居世界第一、第五和第六。电力装机容量已突破11亿千瓦。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中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保障了13亿人口的能源需求。 
      第二,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有明显进步。过去的6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21%,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5.3亿吨。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目前,中国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达到70%以上,火电每千瓦时发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08克,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迅速。中国水电装机已超过2.5亿千瓦,居世界第一。核电投运机组15台,装机规模125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6台,在建规模居世界第一。风电并网装机超过5500万千瓦,成为世界风电大国。太阳能发电增长强劲,今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700万千瓦。 
      第四,能源科技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了完善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气田采收率等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具备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装置设计和制造能力。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井下600万吨综采成套装备全面推广。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80万千瓦水轮机组实现自主设计和制造。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形成了完整的研发和制造产业链。 
      第五,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中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达到2.6吨标准煤,人均用电量达到3500千瓦时。过去10年,我们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电网改造,提高了农村居民用电可靠性,同时还解决了3500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中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中国将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传统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加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加工转化和使用全过程效率,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30多年来,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这个背景下,中国能源对外投资合作也取得了一定成就。 
      一是建立了对话交流机制。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与美国、俄罗斯、中亚、欧盟、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60多个双边机制,与国际能源组织保持着密切联系。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对话交流,增进了理解互信,搭建了合作平台。 
      二是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在中国与许多国家的经贸合作中,能源合作已成为最重要、最活跃、最具有潜力的领域,对密切双方经贸往来、实现优势互补、增进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连接中国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四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被誉为现代“能源丝绸之路”,堪称中国与中亚国家互利共赢的合作典范。中国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既是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双方经贸合作的重点。中国与委内瑞拉、巴西、澳大利亚、沙特、苏丹、安哥拉等其他国家的合作,能源也占居着重要地位。 
      三是促进了各国共同发展。一直以来,中国企业坚持商业原则,与对方平等互惠开展合作。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国在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天然气合作项目,以及南约洛坦天然气合作项目,投资超过25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1万多个就业机会,并出资100多万美元帮助改善当地医疗、妇幼保健、残疾人和孤儿福利等公益设施。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合作建设的中哈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将哈国西部充沛的天然气资源输送到南部,用于当地居民生活,惠及沿线1万多个村庄、500多万人口,带动哈国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国能源企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是维护了全球能源安全。目前,中国企业在中东、中亚、北非、南美等地区,与40多个国家开展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合作。2011年,中国企业海外权益油气当量突破9000万吨,作业产量超过1.5亿吨,不仅有利于维护本国能源安全,也同时增加了全球市场供应,促进了供应渠道的多元化,对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及价格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中国能源的对外投资合作,不仅有利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对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能源安全作出了贡献。 
     中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经济体之一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坚持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能源国际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 
     (一)加强对话交流,创造良好环境。中国将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合作机制,积极利用高层互访和政府间双多边会晤,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对话交流,增进沟通理解,增强政治互信,通过建立政府间框架协议和合作备忘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务实合作。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外交、财税、商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境外能源投资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机制。建立健全国际能源信息平台,加强战略研究和全局谋划,提供宏观指导,防控投资风险。加强信贷政策和能源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能源投资多元化提供便利。 
     (三)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合作水平。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帮助当地发展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人才培训等民生工程,建立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良好关系,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应当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自身素质和实力,力争把合作项目建成精品工程,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作出应有贡献。 
     (四)坚持平等互惠,实现互利共赢。近年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权益受损案例时有发生,个别地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些事件的发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希望合作双方政府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通过友好平等磋商,解决合作中发生的问题。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样也欢迎外国企业来华开展能源领域的投资与合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形成了完善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产业指导目录。在能源领域,中国鼓励外商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和采用洁净燃烧技术的火电站;鼓励跨国能源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