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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到乡”光伏电站撤迁、修复、扩容改造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0-31 16:49: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送电到乡”光伏电站撤迁、修复、扩容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送电到乡”光伏电站撤迁、修复、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 招标编号:XZZB-JF-ZZQJL121030
  2.3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日喀则地区、昌都地区、拉萨市、山南地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那曲地区11个县92座乡级光伏电站,其中撤迁电站24座,修复电站61座,扩容改造电站7座;日喀则地区18个县120座乡级光伏电站,其中有56座电站搬迁,修复电站58座,扩容改造电站有6座;昌都地区10个县87座乡级光伏电站,其中有41座电站搬迁,修复电站40座,扩容改造电站有6座,拉萨地区共10座乡级光伏电站,其中撤迁电站10座,山南地区搬迁电站18座乡级光伏电站,修复电站4座。
  2.5 监理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至少应具有1个光伏电站监理业绩;
  3.1.3 拟投入本合同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参加过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资料须包括: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法人营业执照;
  (5)资质等级证书;
  (6)近三年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情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7)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寄费100元,在收到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及邮寄费后三天内发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为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89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金珠大厦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242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89号
  联 系 人:冯女士、杜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68959、0891-686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