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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城北区南安置区建设-太阳能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0-30 15:54:2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根据[立项文件]批准,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科学城北区北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中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南安置区建设-太阳能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科学城北区北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中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南安置区建设-太阳能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4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1356014993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245

  三、项目概况:科学城北区北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中安置区(一期)建设、科学城北区南安置区光伏屋顶发电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含中安置区一期光导系统)。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4.1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4.2 招标内容:
  (一)  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如下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项目所需设备及附件的设计联络、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含装卸)、保险、交货、仓储、备品备件、调试、试运行、验收、检测、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运营管理:负责系统测试、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质量保障期服务以及技术培训、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保证系统移交后能正常运营管理和维护。
  (3)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工作
  ① 纳入总承包施工的管理中:服从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协调管理和技术管理,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② 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③ 招标规模:
  设备清单 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太阳能光伏组件   各类材料的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符合相关要求。
  2   逆变器   3  直流电缆   4   汇流箱   5   交、直流配电柜   6 监控系统
  4.3 招标控制价:   约770万元。
  五、供货地点:科学城北区北安置区、科学城北区中安置区、科学城北区南安置区。
  供货时间:从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安装、调试,9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资格预审方式):
  报名开始日期:2012年11月 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 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47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创意大厦B2附楼2楼212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授权证明指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原件(附件五);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指第2点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供货业绩金额以合同签定金额为准,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供货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7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我区建筑活动不良记录名单,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上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7名(不少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会议,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到会或未到会,视为对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十五、投标单位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署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