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美国集体诉讼案尚处早期 案值达数亿美元
添加时间:2012-10-26 10:28:41
来源:国际能源网
中海油涉及的集体诉讼案件,将在11月初进一步明朗。
10月24日,原告代理此案的律师——美国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卫·罗森菲尔德(David Rosenfeld)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我们将在下月初递交修订后的起诉书(amended complaint),这将是一个包含诸多细节信息的全面的起诉书。这将加速我们获得调查中海油涉案文件的权利。”
两天前,中海油发布公告称,其在11日收到由Sam Sinay个人及其代表所有其他类似情况人士的应诉通知,指控中海油在包括“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等重要信息上发布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该起诉同时包括公司首席财务官钟华和时任首席执行官杨华。
中海油方面表示指控毫无根据,将全力应诉。相关案件的第一份起诉书在今年2月呈交法院,彼时中海油对于陷入集体诉讼表示否认。而在9月法庭推进案件后,中海油对于该案的重视程度陡增。
11月初正值中海油的“多事之秋”。加拿大政府对于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油田一案的决定披露日期,已经推迟到11月11日。在此期间,中海油有足够的理由,对资本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保持充分警惕。
在给美国纽约南区法院的第一份起诉书递出8个月后,中海油牵涉的这起集体诉讼有了新的进展。
罗森菲尔德表示:“目前法院已经指定了该案的主要原告(lead plantiff),代表所有在2011年1月27日至9月16日期间购买中海油股票的投资人。因此,我们将接受主要原告的委托,递交一份修订起诉书,补充我们目前调查所得的细节信息。”
今年2月,投资人Sam Sinay个人首先向在纽交所上市的中海油发起诉讼,称中海油在2011年6月4日与17日中国蓬莱19-3油田的两起漏油事故中存在对投资人的瞒报,没有及时披露这一重大事件信息,直到7月5日才通过中国国家海洋局对外界披露,并刻意淡化和低估漏油事件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根据美国集体诉讼的相关规定,在个人投资者发起诉讼后,法院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指定损失最大的投资人,或者最有起诉动机的投资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进行诉讼。而目前Sam Sinay已经获得了这一指定。
罗森菲尔德暗示,新的起诉书将包含他们进行独立调查所获得的各类证据,包括“中海油、康菲公司的前雇员们提供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Sam Sinay及其他投资人并没有对康菲公司提起同样的诉讼。罗森菲尔德强调,该案只针对中海油的投资人,而非康菲的投资人。
投资人在第一份起诉书中指出,中海油对于后续清除漏油中继续承担的责任没有披露清楚,没有足额计提负债,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罗森菲尔德表示,目前该案件仍然在早期阶段,法院最早会在修订起诉书递交后的6个月左右时间内做出是否继续受理此案的裁决。
对于案件的进展,该律所的另一个负责人戴伦·罗宾(Darren Robbins)向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对最后的结果感到十分乐观。这一案子基于的问题是,公司没有正确及时地披露应该披露的信息,这在许多中国上市公司中十分普遍。”
他告诉记者,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并进入法庭程序,原告方将有权介入中海油进行调查取证。“即便是保守估计,该案值也会有几亿美元。”罗宾表示。
在这些律所的带动下,集体诉讼成为投资人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有关一年前这场漏油事故的其他诉讼案也在这一动力下继续。代理中国渔民诉康菲公司的美国律师托马斯·比莱克(Thomas Bilek)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在中国,起诉康菲中国迟迟不得立案,因此转向美国起诉康菲总部是一条明智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