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采购及相关服务(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0-25 16:48: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采购及相关服务(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机场自有资金、公司股东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4%、41.58%、48.02%。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气处理机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工程。工程将建设第二条4F跑道,新建 T2 旅客航站楼,面积为 26 万平方米,满足年处理旅客1800 万人次规模;与原有 T1 航站楼共同承担 3000 万人次吞吐量。
本次招标范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
工程进度要求: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周内提交对土建条件要求及相关图纸,开始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相关深化设计;
2013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2013年8月25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14年4月15日前,完成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情况表
招标编号 招 标 内 容
0675-1200JOC06110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的设计选型、供应、运输、仓储、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已获得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核定最大风量必须不小于100000m3/h)。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客流量≥1500万人的国内机场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供货业绩或两项及以上合同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及风机盘管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2010、2011年度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对同一标段中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7)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 有其他形式的资产关联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方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报名具体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条件。
2)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请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9日9时30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晴、符海玲
电 话: 025-84795952,84795964
传 真:025-84795981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 编: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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