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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风电项目被禁损失2000多万美元

添加时间:2012-10-19 14:12:46 来源: 国际新能源网 

      面对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肆意损害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合法权益,是忍气吞声还是奋起反击?三一集团选择了后者。

  昨日,三一集团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高调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表态称,之所以要起诉奥巴马,是因为三一集团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所以用法律手段来应对。“尽管这个起诉要花一些钱,花一些时间,起诉结果也很难预料,但我们要亮出自己的态度。维护中国企业、维护三一尊严,比金钱更重要。”

  多位国际贸易专家也力挺三一集团,称美国用所谓国家安全问题制造贸易壁垒,是将经济问题政治化,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合法权益,不仅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三一集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勇气可嘉,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所跨出的重要一步。

  禁令出台始末

  今年上半年,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公司展开美国风电发展计划,先后收购了4个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风电场。按原计划,项目将于2012年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2012年12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开始商业运营。预计项目第一年可实现收入超过600万美元,从第二年开始可实现收入超过800万美元,具有较为可观的稳定收入。还可以额外享受2500万美元的联邦用于奖励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税务优惠。(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然而,今年6月份,罗尔斯的这一项目,受到了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的关注,7月25日CFIUS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立即移走全部设备;同时禁止任何人进入,只允许CFIUS同意的美国人进入移走设备。

  三一方面接到禁令后,试图将项目转让给美国人持有的美国公司以减少损失,8月2日CFIUS又颁布了临时禁令和修改令。禁止该项目使用三一设备,禁止该项目转让,直到所有设备移除完毕。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也以同样理由,签发了禁止该项目的行政命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在两星期之内从上述场地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并在90天之内从这个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美元

  罗尔斯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10月1日,罗尔斯公司又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指控其违反了美国宪法保护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和法定程序。据悉,此前还没有任何人就这一类裁决起诉过美国总统。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向文波明确表示,CFIUS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对罗尔斯风电项目的裁决,是不公正的,造成了极大的国际国内影响,使人误以为三一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三一集团是依照美国的法律在美国进行了一项非常正常的投资,我们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我们不举办这样的新闻发布会,不足以说出这个事情的真相。”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罗尔斯公司CEO吴佳梁称,美国要求三一集团将风电项目移除所处地区,并且不允许三一将项目转让,这给三一集团形成了2000多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不计。更大的隐患在于,这一做法很有可能成为具有法理依据的法案,从而影响更多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

  起诉奥巴马不是炒作

  一家中国的民营企业,去起诉美国现任总统,自然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也被指有炒作嫌疑。

  “我们不是炒作,并不是我们要把这个事情闹大”,向文波表示,是因为奥巴马签署了总统令。

  三一集团多次表示自己是被逼无奈。向文波说,尊严比金钱重要,公正比利益重要。“我们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个案子不大,但是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于中国企业很有意义,至少会有借鉴的意义”。

  该案是美国C FIU S成立以来,第一次有相关的公司或被审查一方通过美国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史无前例。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表示,美国的法院对美国的行政部门,特别是牵扯到国家安全领域要给予相当的运作空间,所以这个案子要打赢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仍相信在美国这样一个法制社会,没有人能够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美国总统不是例外,在安全领域里面也不会是例外。

  11月底前或开庭

  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表示,根据程序,被告可以提起动议申请法院来解散该案。按日程估计,本月底被告可以提起动议,法院可能会在11月底以前初步裁定这个案子是解散还是继续审理。

  近期,国家安全成为美国政府制造贸易壁垒惯用的说辞。目前三一事件也影响了公司对于在美投资的信心。向文波会后对南都记者说:“如果明年两会可以继续以人大代表身份参与,也将提案国家部门加强国家安全审查。”

  向文波表示,希望借此探索国际化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方式,“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法律,所以我们是以美国方式来解决美国方式的问题。”

  观点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三一事件是赤裸裸的征收行为

  美国在三一风电的项目当中赤裸裸的征收措施,不仅仅是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具体说来违反了中美两国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梅新育认为,在三一风电的项目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征收的措施,不给任何补偿的征收行为,到底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依据呢?让人有点无法理解。“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前副院长曹和平:三一反击为中国企业提供借鉴

  曹和平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这是美国人“小心眼”。和过去美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相比,中国企业如今进入美国市场,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这种单向制的企业国际化是会失败的、会落后的,是美国人的小心眼。”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要走出国门,在国外寻求更好的发展,不是将企业搬到国外简单了事,而是应该学习当年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要走向国际,关键点在于文化适应。企业要了解自己在陌生的文化土壤上生长的前提条件,包括竞争模式、营利模式和成长模式。其中一个有效的措施就是,公司里应该有更多的国际员工。“这样的公司走向国际时,文化障碍和区域障碍就大大减少了。”

  针对三一状告奥巴马这场官司本身,曹和平形容它为“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过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阵痛”,是必经的阶段。

  曹和平认为,三一把奥巴马告上法庭,可能是在自己的知识集合里找不到更好的切入点,官司的赢面不大。在他看来,三一状告奥巴马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这场官司本身,更在于对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过程中的启示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