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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张星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0-08 15:40:0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1.2项目概况:
  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场地位于招远市北张星镇以北的高速公路两侧,在大山和黄山之间。风电场厂址约在东经120°21'42.65"~120°17'7.33"和北纬37°29'14.07"~ 37°32'16.32"之间,可利用面积约为35km2。
  招远市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春季风大,空气干燥,蒸发量大,降雨少,经常春旱;夏季气温高雨量较多,时有暴雨出现,易积涝成灾;秋季常旱涝交替出现;冬季偏北风较多且大,冬长干冷,雨雪稀少。
  风电场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道路方便,风场区域跨G18高速公路两侧,风场东侧是608省道,西侧是招远市通往龙口市的主要县级公路,设备运输方便。
  招远张星项目共装机49.5MW,单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共33台(明阳MY-89/1500)。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
  1、场区内道路施工,风机吊装平台平整施工;
  2、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
  3、风机接地施工;
  4、风机吊装施工。包括设备现场验收、卸货检验、吊装、调试等。
  5、场内集电线路施工;
  6、变电站施工。(包含土建、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
  7、110KV送出线路施工;
  8、风场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
  9、场区绿化;
  10、场外道路施工等。
  其它与本期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本次招标为工程监理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项目建设工期
  风机基础第一罐砼 2012年10月25日
  风机基础浇筑完成 2013年4月14日
  生产楼封顶 2012年12月31日
  第一台风机吊装 2012年11月25日
  第一台风机带电调试 2013年7月15日
  最后一台风机吊装 2013年5月20日
  100%风机通过240考核 2013年10月5日
  3、投标人资格: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电气工程或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2项大、中型以上工程监理经验,其中: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造价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监理工程师证。
  3.4业绩: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周彦、焦纪林
  电话:010-68732116、68948949-219
  传真:010-6894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