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龙江哈拉海乡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龙江哈拉海乡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中航龙江哈拉海红旗风电场一期风机安装工程。根据该风电场的风能资源及建场条件,经优化风机布置方案和理论发电量的计算,风电场工程远期建设为198MW,本期建设规模为49.5MW,拟建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机型为金风GW87/1500-85机型(Ⅱ类风区),风机变流器型号FREQCON风冷系统,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1600kVA箱式变电站,变比为35/0.62kV。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安装1台SFZ10-50000/220型50MVA有载调压主变压器。
建设单位中航龙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黑龙江省电力勘查设计研究院。
1.3工期:计划工期: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25日
1.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招标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的工程项目
(1)一般规定;
(2)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
(3)机舱吊装;
(4)发电机的吊装;
(5)叶片的地面组装和吊装;
(6)风机内变压器、电抗器、变流系统、冷却风扇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及内部接线;
(7)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安装;
(8)塔筒接地;
(9)风力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10)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11)油漆(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12)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13)风机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规划与建设。包括 33台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轮毂、叶片、控制柜、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定期返还招标方,负责需返还厂家包装物、台车的保管及装车;
(14)承包人为保证风机设备摆放、吊装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意见,并通过业主和监理审核形成审核后意见。招标人负责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审核后意见进行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场地平整施工。承包人车辆包括吊车需按照发包人规划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场内道路意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道路、吊装现场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及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因风机塔筒等设备比计划时间晚到造成的误工、吊装延迟、人员设备闲置等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和承担,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15)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基础环外圈、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16)严格按照金风87/1500安装手册现场安装规范手册(手册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可一并领取,由业主或招标公司提供)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如现场不具备并网条件时,吊装作业时投标人应将机头安装在脱网期间现场主风向±15度方向,主风向方向由发包人提供。
(17)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18)必要的道路维护及修理;
(19)其他: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20)将甲方提供的所有风电机组设备拉运至风电场施工现场制定地点,以及完成风场外广告标识牌的吊装。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特种专业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部分等级;
(4)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工程)的业绩。
3.5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9 月 13 日至2012年 9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 1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 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2年 10 月 9 日1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 元整(小写:¥100000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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