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委员会太阳能光触媒频振式杀虫灯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9-07 17:32:5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 注意事项
1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太阳能杀虫灯设备生产厂家。
2 、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材料、人工、安装等相关费用。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 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价文件接收人。 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 、投标函内容:报价单(全部以打印的方式,并加盖公章,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写,以上要求缺一均作为废标处理,后果自负)、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 、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 、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凤阳县农业委员会太阳能光触媒频振式杀虫灯最高限价为 8万元人民币。
7 、开标时间: 2012年9月12日上午10:00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采购概况: 采购 20台太阳能光 触媒频振式杀虫灯,杆高约 2米至2.5米之间,双层高压网 ,功率:≤ 20W.电池板功率:≥40Wp,单晶硅.诱集害虫撞击面积:≥0.2?.电网电压:≥2500V.光控和雨控功能。
三、工期: 合同签订后 ,中标单位于2012年9月30日前安装 并交付验收合格。
四、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 。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及材料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 2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 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中标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六、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的 90%,余款一年质保期后付清(无息)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徐主任 沈主任
电话:0550-6366293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夏道路
电话 : 0550―6367820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