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9-05 16:09:2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工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科右前旗风电场4.9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兴发改基础字[2007]420号)
2. 资金来源
技改项目拨款。
3 工程地址
项目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境内,位于乌兰浩特市东25km处。
4 工程规模
科右前旗风场规划容量20万千瓦,本期建设4.95万千瓦。
5 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
项目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境内,位于乌兰浩特市东25km处,其间有省际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带副本原件)
7、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8、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9、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经销(授权)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10、投标人需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四台(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等;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投标时带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合同原件4台以上)。
11、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0日。
2、报名、资格审查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4日到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9月2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一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电汇)。
技术参数表:
序号名称数量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标书费
(元)
1风电机组消防设备系统一套签订合同后30日内2年0:9:11500
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八、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人: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问涛 联系电话:0471-2371504、13488541619
商务标书联系人:苗青、木人 联系电话:0471-3603667、36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