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天湖风电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30 16:49:4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桂林天湖49.5WM风电项目2012年4月26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天湖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2]416号)核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
建设规模:电场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机组容量和台数在优化设计后可能产生变动)。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定2012年9月30日开工,2013年3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国电桂林天湖风电项目风场进场道路。其中包括含道路附属设施,防排洪工程施工、边坡防护与支护工程施工等。具体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规模和性质(具有山地类型道路施工)的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3个以上类似工程;
(5)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道路桥梁),
(7)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8)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a、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b、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1.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8月29日-9月4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1.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1.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8日9时 30分, 提交的地点另行通知。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广西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D9、D10栋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 邓涛
联系电话:15077136503
传 真:0771-3391511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20-38291679(项目经理座机)
传 真:020-38291281
邮 箱:cuirongzhong@cgdc-sem.com
联 系 人:彭景强(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1.4.3条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