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了初步蓝图。昨日,省政府网站转发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下称《规划》),省政府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用10年左右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居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国家规划财政税收扶持,低速电动车“出局”
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是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但截至2011年底,我国在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总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6834辆,仅达到预计推广数量的35%以上。
对此,《规划》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新能源发展的技术路线:以纯电驱动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
低速电动车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本次《规划》明确规定,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这也表明了政府坚决不扶持低速电动车的决心。
为保障《规划》实施,财政与税收也将有相应优惠。《规划》透露,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给予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汽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
●广东落地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5万辆
省政府昨日在转发国家《规划》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系列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相结合,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推广普及LNG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短途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