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工程双吸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及电机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23 16:06: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1.1 0674-1240PCFXS037-S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工程双吸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及电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 本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西南电力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建设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项目。本次投标范围为双吸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及电机设备成套供货,主要内容包括2台双吸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及电机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配合调试、配合热负荷试车、配合试运行、技术培训、完成功能考核并通过交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3.2、投标人应具有300MW及以上级别机组双吸动调轴流式引风机及电机4台套及以上已投产业绩,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到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方式):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说明: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并在委托书中提供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其他人不得代买);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经招标机构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缴费用途(如:**标书费),然后到上述地址办理标书费交款确认登记手续,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其中,通过现金存款或银行进账单缴纳的,应提交交款凭证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发票;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应提供交款凭证复印件(可传真),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帐户名称: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人民币帐号:847452163198093001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1日10时整,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张力
电 话:(028)86767651
传 真:(028)8676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