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部城区供水净水厂鼓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23 16:04: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溪市南部城区供水净水厂鼓风机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南部城区供水净水厂鼓风机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BXCX20120817;
3、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罗茨鼓风机 Q=25.6m3/min H=5.0m N=37kw
台 3
4、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5、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桥北水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10万元或以上,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需服务的生产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询价
1、报名时间:2012年08月23日8:30时起至2012年08月26日16:00时截止
2、报名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项目处
四、报名时需携带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行业生产许可证明原件。
※供应商还应携带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08月23日9:00时至2012年08月26日
15:00时。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41-1 二号门)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缴纳方式:本项目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持公告要求数额保证金参加询价会议。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中心提交询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携保证金收据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合同监管处备案后,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
七、询价采购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供应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08月31日15:30时
询价采购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08月31日15:30时
八、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后,设备到现场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5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自设备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设备使用正常,无质量服务问题付清剩余的质保金5%;
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1年,3年之内免费维修。
注:公告中内容与询价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询价小组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九、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41-1 二号门(本溪花卉市场楼上B办公楼西侧);
联系人:米强;
联系电话:0414-4879523;
传真:0414-4879523;
邮政编码:117000;
电子邮箱:zhaobiaojianshe@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