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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国有:各省可相互借鉴

添加时间:2012-08-20 10:13:06 来源: 河南商报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回应风能国有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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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颁布该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消息一出,引起网络论战。业界人士担心,该法规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一些地区要收紧新能源开发审批;也有网友调侃,今后是否吹风、晒太阳也侵犯国有资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