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城二期2#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13 16:19: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苏州新狮重建发展有限公司 的 新主城二期2#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已经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横山路南、滨河路西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90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9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9-12 至 2012-11-2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新主城二期2#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90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熟知本招标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同一品牌仅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
3)货物制造商在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的名录中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须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5)投标人苏州地区2010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0万元及以上的太阳能阳台分体式系统业绩。并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单及意见反馈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7)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2-8-17 上午 09:00 至 2012-8-17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8-17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8-17 下午 15:00
7. 备注: (一)参与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2年8月17日09时00分至1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箱报名。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3)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生产厂家在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的名录;
(5)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用唯一投标授权书;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但不仅限于合同、设备竣工验收单、反馈意见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同时也未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原件;
(9申请人报名资料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所有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封袋投箱。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携带原件或公证件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16:00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对,未核对原件或公证件的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不予确认。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张雨歌
项目组组长: 吴静 性别: 女 卡号: 苏招(信)E0369
职称或执业资格: 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苏招E0369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新区横山路
联系人: 杨工 传真: 电话: 68325190-8021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金狮大厦五楼
联系人: 张冲 传真: 68787802 电话: 0512-68083666
邮编: 215007 E-Mail: renhezhonghu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