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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MW机组取消脱硫旁路及引风机与增压风机合并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06 15:19: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名称 数量 备注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三期2×320MW机组取消脱硫旁路及引风机与增压风机合并改造EPC工程 1项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特别说明:
  n 本项目中凡涉及到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进行处理。
  2、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 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证明材料: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5.2.1至5.2.3中任意一种资质:
  5.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5.2.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5.2.4 证明材料:《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l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1月1日至今
  l 业绩类型(须为①-④中任意一种):①火电厂设计或总承包业绩②脱硫设计或总承包业绩③脱硝设计或总承包业绩④风机改造业绩。
  l 证明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合同或用户证明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类型等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若投标人不具有5.4.1至5.4.4中分包单位资质要求的,则须进行分包,拟分包单位具体要求如下(证明材料:投标阶段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节 项目专用格式/增加格式14加盖投标人公章):
  5.4.1 本项目安装工程分包单位应同时具有下述2类资质(5.4.1.1和5.4.1.2):
  5.4.1.1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任意一种)二级或以上资质;
  5.4.1.2 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l 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
  l 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
  l 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4.2 本项目土建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4.3 本项目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5.4.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5.4.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废气)乙级或以上资质。
  5.4.4 防腐工程分包单位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5.4.4.1 由中标人推荐的安装工程、土建施工、设计、防腐工程分包单位,须经招标人最终确定。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5、#6号锅炉改造后的引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配套电动机、因本改造引起的仪控等相关系统设备变更;取消脱硫旁路挡板及取消增压风机后烟道的优化改造方案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含拆除)、土建施工、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与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要求。
  7、 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人不接受此时间之外的任何报名。
  7.2 报名方式:
  7.2.1 现场报名: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7.2.2 传真报名:报名单位可先将《报名登记表》传真至报名地点,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间内邮寄至报名地点;
  7.2.3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7.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7.4 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满足上述“5.投标资格要求”中第5.1条至5.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7.5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7.5.1 现场递交;
  7.5.2 邮寄递交;
  7.5.3 报名期间,允许报名单位补充报名资料,但报名单位须自行保障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7.5.4 报名单位须备好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7.6 报名资料审核:
  7.6.1 “报名资料审核”由招标人进行;
  7.6.2 招标人不接受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报名单位,不售予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7.7 特别说明:
  7.7.1 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仍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资料文件”。否则,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2 不保证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8、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 8月 15日上午10:00。
  9、 踏勘现场地点: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
  账 号:11006175737701
  1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 购买标书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13、 投标截标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供(原则上不接受电汇和现金)(注:所提供的汇票必须能够在北京解付,不接受限制解付地区的汇票,如票头注明“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先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
  招 标 人: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北京 郑小姐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010-68991267 010-68314137
  王小姐 010-68991284
  深圳 王小姐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
  层 0755-82463609 0755-82071836
  0755-82461122
  白先生 0755-82463310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联系人:王小姐 0755-82463609
  白先生 0755-82463310
  传 真 0755-8207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