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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落地”

添加时间:2012-08-06 10:42:35 来源:国际能源网

 《九江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已颁布实施,《规划》对我市建筑节能现状与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我市2015年前建筑节能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证措施,将指导今后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发展。

  建筑节能目标已定

  在《九江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中,对5年建筑节能提出具体实施目标——2012年开始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5年前,全市建成采用太阳能进行建筑供热水的建筑25万平方米,积极扩大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光电利用面积和范围;采用地热源、生物质能(农村地区)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供热的建筑2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供热、空调和照明利用率达到建筑总能耗的4%以上;2015年前,完成10%既有城市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015年前,完成10%新建农村住宅建筑节能建设任务,使之达到节能30%的目标。这样年均可以节约能源约20万吨标准煤以上,年均减排二氧化碳14万吨以上。

  太阳能助力节能

  截至2010年末,九江市城镇民用建筑总量约为0.7亿平方米,农村的建筑面积总量约为1.4亿平方米。目前,九江市市区新增建筑基本执行了国家要求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实现了建筑节能的目标。

  近年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培育光伏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九江现在有旭阳雷迪、旭阳光电、中辉特、九江盛康、上海超日、美国高派等7家光伏企业的9个项目在建或投产,产业集聚正在形成。为扶持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设立了光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0年12月,九江市被认定为“江西省光伏产业基地”。

  “十一五”期间,九江市区新建建筑基本上执行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开始实施了国家制订的第三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得到了一定的推广和应用;建筑节能检测工作已逐渐展开;制定和颁布了《九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实施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纸专项审查。

  但是,九江市城市既有建筑和农村建筑的建筑节能还没有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率较低,地热能在建筑中的使用较少,尚未得到合理开发和使用;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应用还没有全部推广。

  再生能源大有作为

  九江市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九江市属于太阳能资源可开发利用区;鄱阳湖的其他环湖及周边地区为风能资源的可利用区或季节性利用区;九江市有相当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总之,九江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节能中的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基于此,我市将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积极推广使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十二五”期间,九江市区规划建设保障房500万平方米,保障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便于进行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因此,做好保障房的节能能起到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九江市的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展开。

  同时,我市还将完善激励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市场机制的建立。由专家组对节能建筑的实际能耗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按照能耗标准对建筑进行分级,对于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悬挂节能标识。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和季节性电价制度,对超额用能的单位和建筑实行差别价格。按照建筑物能耗定额指标,对超过能耗定额的用能设备和建筑,实施级差电价、水价、燃气价等各种资源级差价格制度。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科研开发、试点示范等工作。政府设立专项建筑节能经费,按一定比例出资,专门支持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农村新建建筑的节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