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添加时间:2012-08-06 10:41:09
来源:国际能源网
杭州市建委统计过这样一组数据,居民生活用电量(冷暖空调、照明等)每年以16%左右的速度增长,2008年达51.25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12%,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比较,杭州的多层住宅能耗要高出1~3倍。
2006年,杭州出台市政府规章《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08年,建筑节能上升到立法层面,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列为2009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目前,有关部门起草成文的《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建筑材料要绿色节能 建筑节能,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建筑材料要绿色节能。
《条例(征求意见稿)》就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本市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公布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及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高耗能技术(产品)目录。
具体要求,新建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18层(含)以下的居住建筑,应采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2%-3%。
当然,节能不仅仅局限于建筑材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按建筑节能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朝向和自然通风,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时,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就应提出建筑节能要求。
而到初步设计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建筑节能评估。
对老百姓来说,最直接的就是,采取各种节能材料、措施以后,水费电费肯定能省一点。
改造经费由财政承担
不光是新建建筑,《条例(征求意见稿)》里说,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列入庭院改造、平改坡、立面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也应当实施节能改造。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的改造应优先改善外墙、门窗、屋面和遮阳系统等保温隔热性能。
至于改造费用,居住建筑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同级政府、业主共同负担,而其他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需由业主自筹。
不过《条例(征求意见稿)》也规定,政府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石化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其改造经费由财政承担。
如果利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地热能利用的,项目投资还会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助。什么是地源热泵技术?功能相当于空调,但比普通空调节能。简单地说,因为夏季地下温度低于地上温度,所以可以通过地下水(或地埋管)这个媒介将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土壤里去,冬季相反,把土壤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给室内用于采暖。
怎么补贴,具体办法还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