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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塘湖二场一期49.5MW风电场配套送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8-01 15:14:1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新疆三塘湖二场一期49.5MW风电场配套送出工程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三塘湖二场一期49.5MW风电场配套送出工程设计招标。包括110kV配套送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地质详勘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3 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设计(附业绩证明)。
  3.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
  3.5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设计
  3.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0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1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4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6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①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健康认证管理体系证书)。
  ②投标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设计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及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
  ③提供项目经理(设总)简历表和相关资格证书及拟在本项目投入的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
  ④投标人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⑤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⑥近3年来设计质量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⑦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⑧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8月1日起至8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和U盘。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户:3002030109100003554
  行 号:102881003011
  联系人:马丽
  电 话:0991- 2928585 2928176
  传 真:0991-29285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2年8月21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递交至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8号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8月21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8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 张青龙
  电 话:0991-2929132 2928585
  传 真:0991-2928580
投标意向函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2年__月__日在
  □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www.xjxnwz.com)
  发布的华能新疆三塘湖二场一期49.5MW风电场配套送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参加投标,请务必将标书款电汇凭证附以下空白处回传我司,得下载权限后登陆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www.xjxnwz.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