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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30 15:23:5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1]13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航百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航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监理招标
  2.2项目概况:中航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二期工程,厂址位于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装机规模为49.5MW,项目总投资39350.97万元。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和1台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备25座箱式变电站。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风电场二期工程全过程监理。
  2.5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标准
  三、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甲级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有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具有三座(49.5mw)以上类似风电场主体施工监理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8 2008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申请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3日每日的9:00~11:00至13:00~16:00,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为每套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下午13时30分正,在长春市人民大街物贸大酒店13层会议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航百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人:孙新玉
  电话:0431-8768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