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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二期行政楼通风机、风机盘管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27 15:59: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二期行政楼通风机、风机盘管等设备采购 ,项目业主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报名。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二期行政楼通风机、风机盘管等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
  2.3 招标范围:行政办公楼的通风机(吊顶型新风机组、柜式排风风机箱、静音型风机、低噪音排气扇、闭式排气扇)约140台、二管制风机盘管约675台及开关、微型电机、电加热器、超压排气活门、光氢离子空气净化设备、立式混风空调机组、过滤吸收器、油网滤尘器。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优等品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良好,经营范围许可,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风机盘管);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商(制造商须符合本公告3.1条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
  3.3 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66号2号楼701室)
  4.3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3.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应提供: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产品检测报告。
  4.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 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 产品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报名时按要求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宣传册不能代替复印件)。
  5. 确定投标人办法
  报名结束后,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10家,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在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56658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张先生 电话:152371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