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27 15:58: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本招标项目吉林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施工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20%企业自筹,其余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吉林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
1.2、工程地点:吉林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新华镇境内境内。(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9025公顷,规划容量100MW)。
1.3、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4、建设计划: B风电场:开工日期:2012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13年12月30日;
A风电场:开工日期:2013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
2、招标范围:
2.1、吉林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施工(100MW)(包括但不限于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风力发电机基础及风机和箱变安装工程、220/35KV升压站监控楼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电缆安装工程、风电场内道路、项目所需的办公和生活临建、设备及系统调试以及配合整套启动、等),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B风电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条款)、二标段为A风电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完整的(49.5MW)风电场工程施工业绩或具有30台以上单机容量1500KW风电机安装及基础施工业绩并具有同等规模升压站一座的施工业绩;
3.6、项目经理须具本专业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9、本招标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施工企业须到吉林省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11、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7月26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平均售价:每标段 2000元,售出不退。
是否提供图纸:√是 □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8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止,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师会馆(长春市自由大路1596号);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9时整,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师会馆(长春市自由大路159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繁荣北街(建行门市楼)
联 系 人: 祝世芳
电 话:15948790341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130041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0431-85795729
传 真:0431-85795729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账 号: 7350320109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