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洛尔风电(49.5MW)项目可研报告及勘测设计邀请招标
添加时间:2012-07-25 15:54:1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能昭觉洛尔风电项目经四川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开展工作,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研编制及设计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规模:
华能昭觉洛尔风电场工程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9.5MW,建设区域山体大致成南北走向,海拔在2500 米到3500 米之间。本工程安装33 台单机容量1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及33台箱变,接入位于昭觉县东北方向的500kV 普提变电站并入电网。
1.2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川凉山州昭觉县。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3月。
1.4工程招标范围:
风电场可研报告编制及风电场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1.5投资来源:除资本金外,拟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工程勘测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招标文件售价: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可自即日起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10)
4.3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标书费电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08270
行号:104100000045
4.4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 年8月14日10点前
5.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2 年8月14日10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开标时间:2012 年8月14日10时
5.4 开标地点:四川成都市锦江区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12楼,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6、 招 标 人:华能四川风电项目筹备处
办公地址:四川成都市锦江区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28-68297636
传 真:028-68213234
联系人:刘亮 徐荣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10室
联系电话:010-63348462、13901128387
传 真:010-63373550
联系人: 李长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