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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汇流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18 17:45:1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汇流箱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外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甘肃、宁夏、青海、内蒙、新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汇流箱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包含指导安装、调试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投标人及其合作方(系指被代理的制造商)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被代理的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厂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5.2 制造厂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五个及以上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的运行业绩证明(需提供业主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或合同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3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厂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厂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只许其中之一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5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挡次。
  5.9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亐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7月18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账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上午10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广运饭店(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文庄路8号软件大厦B座4楼
  联系人:徐斌 戴明波
  电 话:0510-80789031/9025
  电子邮件:jhxubin@gdsolar.net daimingbo@gdsolar.net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75
  报名联系人:马晨慧/陶维珣
  联系电话:010-57657748/7766
  电子邮件:machenhui@gdlygc.com.cn /taoweixun@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