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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月山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吊装平台及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18 15:23:2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摘月山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吊装平台及道路工程
  1.2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潍坊安丘市西南部温泉乡以南多山丘陵地区,由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投资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3MW,采用Gamesa公司生产的G58-850风电机组,单机容量850kW,安装58台风力发电机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为65m,叶轮直径为58m,总重量(包括塔筒)约115.9t。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FD002-2007),风电机组塔架地基基础设计级别为2级。
  1.3工期:计划工期60天。
  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但相对工期不变。
  1.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工程招标范围:
  1.5.1 58 台 85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基础承台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1.5.2 58 台 85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机箱变基础、风机箱变基础承台等地基与基础工程;
  1.5.3 风机、风机箱变接地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试验);
  1.5.4与风机、风机箱变安装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等;
  1.5.5基础环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
  1.5.6基础环与基础之间的防腐密封;
  1.5.7其他在风机及风机箱变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5.8 风机基础环及基础环支架由建设单位提供(不包括预埋件)。
  1.5.9 中广核摘月山49.3MW风电场(容量、期次)新建检修道路11.26公里;
  1.5.10 中广核摘月山49.3MW风电场(容量、期次)扩建检修道路9.4公里;
  1.5.11 中广核摘月山49.3MW风电场 58台风机吊装作业平台;
  1.5.12以上道路及平台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基础挡墙、护坡工程、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路面标志牌线(若需要)、路缘石(若需要)、绿化风机平台恢复等辅助工程;
  1.5.13其他在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施工企业。国内施工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基础施工专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3年中承担过风机基础工程、箱变基础及风场道路的业绩且过去两年内无安全事故;
  4)项目经理必须为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 7 日10:00时
  7、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程经理
  电话:010-68946709
  传真:010-68940233
  Email:chengyl@biddingcit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