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二期30MWp光伏电站工程110KV主变压器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16 17:30:3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CNPEC2012-0103
项目名称:中广核太阳能哈密二期30MWp光伏电站工程110KV主变压器
1.招标人: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2. 时间安排:
公告开始时间:2012年07月13日 14时00分
公告截止时间:2012年07月20日 14时00分
3. 招标内容:
中广核太阳能哈密二期30MWp光伏电站工程110KV主变压器,项目交货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哈密市东北约21公里处。
110KV主变压器性能要求:
主方案:110KV 主变及其附属中性点接地装置,主变型号SZ11-63000/110KV,高压侧电压 121±8X1.25%,低压侧电压10.5KV;
备选方案:110KV 主变及其附属中性点接地装置,主变型号SZ11-31500/110KV,高压侧电压 121±8X1.25%,低压侧电压10.5KV.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6)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7)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b)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c)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d)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e) 实力雄厚,有足够能力全面、快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
f) 110KV变压器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万KVA
g) 供应商必须拥有省部级实验室或试验大厅。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允许外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时段内在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ding.cnpec.com.cn)上免费注册会员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请于公告时段内,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在深圳市龙岗区大亚湾核电基地BM2115室领取。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2009、2010年度及201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c)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e)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予的经销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f) 《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声明》(格式见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专区)。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述领取标书时限内与刘建(18610090285)联系。标书购买费用应通过电汇方式汇入如下账户,并将银行盖章的境内汇款单传真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处(0755-84473579),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款项用途(标书款)以及投标人的详细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户 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帐 号:7523 5793 59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日1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开标当天在大堂有会议指示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邱延庆
电话: 010-88557612
招标代理机构: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建
电话: 0755-84437374
传真: 0755-8447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