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UPS电池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11 16:59:2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就诸永高速公路UPS蓄电池采购更新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下称“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主要是采购并回收160节阀控式密闭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并安装至诸永高速公路南线各收费站点机房原电池柜内。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有三年以上主机及电池安装维护业绩、至少1项高速公路类似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2年【7】月【10】日【8】时起至2012 年【7】月【16】日【12】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村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洽购招标文件:
(1) 意向投标人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三年以上主机及电池安装维护业绩证明,至少1项高速公路类似业绩证明,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或代理机构体系证明材料;
(3) 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4) 招标文件洽购款。
五、意向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洽购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担保金及投标文件,本次售卖标书截止时间暂定为2012年 7 月16 日12时。
六、送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9:00时,请在该截至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密封送交至招标人,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七、招标人(暂)定于2012年7月17日9:30时在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门鹿山高速路出口)会议室举行开评标。若有变化,投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八、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2年7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送交至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部)。
九、拟投标人需要在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信息,并交纳购买标书费用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购买标书后,与北京总部联系,可开通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本次招标在全国范围进行,若到东阳现场购买标书不方便,可传真(或扫描)购买标书所需资料给东阳办公室,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开通网上下载标书权限,纸质标书可在开标现场发放。
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2) 帐 号:1208040019049106872
招标人授权执行机构: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歌山出口)
联系人:谢林杰 、李燕 电 话:0576-87953257 传 真:0576-87953257
联系人:苗慧 王芳 (北京总部) 电话:010-65811395 010-658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