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规划落实须政府率先垂范
添加时间:2012-07-10 15:29:56
来源: 国际新能源网
7月9日,众望所归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公布,虽然4月18日国务院批准通过该规划时,基本的目标已经为公众所知晓,但是规划的落实才是所有问题中的关键。
2009年,国家为了救助汽车产业,推出了《汽车产业发展调整和振兴规划》,并明确规定了到2011年新能源汽车50万辆的目标要求。但是到2011年,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当年中国汽车产业的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只有区区8000多辆,还不到目标规定的2%.
这次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仍然制定了一个宏伟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2015年累计50万辆的目标看似与2009年的新能源汽车目标相比要小了许多,但是按照目前一年只有1万辆左右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量,50万辆仍然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目标。而要到2020年,累计实现500万辆的目标更是巨大。
不过,2009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目标没有实现,新能源汽车规划的设定的新目标也不能实现吗?显然,不存在这样的逻辑。关键是需要制定更加适合的商业模式。
一说到商业模式,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如何如何,然而商业模式最核心的应该是消费者。只要撬动了消费者的需求,才能实现产业的振兴。
问题是如何撬动消费者的需求?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对于撬动消费者的需求有具体的原则规定。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对于企业,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消费者,将给予财政补贴;对于充电设施,将安排资金重点发展。
不过,上述的财政支持并不是这次规划的亮点,因为,这些财政的支持措施已经在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以不同形式存在。从市场目标完成的情况看,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理想的市场效果。
为什么?因为消费者,特别是私人消费者最关心的不是价格,而是安全和售后。没有安全的技术保障,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消费者即使免费获得新能源汽车,又能够放心大胆的使用吗?
因此,要想在前期突破新能源汽车市场,必须有另外的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就是要进行集团化的采购入手,特别是要求政府采购先行。
对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有如下的规定: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