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多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添加时间:2012-07-04 09:57:07
来源: 国际新能源网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下,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已由以促进汽车消费为主向以鼓励汽车技术进步为主转变。
关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补贴试点的通知
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kWh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此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法》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减征或免征车船税的优惠。
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规定了机动船舶和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财政、税务等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新购公务用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将 达到 5 0%以上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国管局将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在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中,公共机构将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二五”期末达到50%以上。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仅比亚迪F3DM双模电动车和上汽荣威750混动版两款车就占据了全国销量的半壁江山,而荣威750的500余辆“成绩”则基本来自于政府部门采购。
“十二五”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 产销量达 5 0万辆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争取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随后,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十二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再次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
据了解,从2003年起,我国就在北京、天津、武汉、深圳、杭州等7个城市先后开展了电动汽车小规模示范运行考核,累计投入运营车辆超过500辆,运营里程超过1500万公里。2009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北京、上海等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已超过1万辆。
据国家电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国家电网累计建成243座充换电站、13283个充电桩;而南方电网全网也累计建成了14座充电站、2901个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税收减免
近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将由国务院发布实施,该消息引发业内人士强烈关注。业界人士表示,该规划若能实施,有利于鼓励、扶持资源节约型消费,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据悉,该规划将带着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浮出水面。其中包括:在新能源汽车方面,2011-2020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节能汽车方面,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