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及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02 15:49:3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伏电站及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编号:JITC-1204DN0919
2、分包情况:
第一包:40MWp光伏电站及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不含组件及逆变器供货)
第二包:20MWp光伏电站及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不含组件及逆变器供货)
3、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可为承包商或设计单位,其资质和业绩必须分别符合下述要求:
3.1 承包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用户签署已经成功承包一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EPC工程的业绩证明;或
3.2 国内电力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其注册资本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在近五年必须有用户签署已经成功总承包二个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二个110KV变电站或二个49.5MW风电或一个10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的业绩证明。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必须在EPC总承包、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与EPC总承包所含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工程及其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示与分包商签订书面分包协议、分包商必须有相适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和业绩如下:
3.7.1 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安装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近5年内有用户签署成功安装施工过二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或l个1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的业绩证明;
3.7.2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专门的独立部门从事光伏电站的电力行业专业乙级设计单位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证书,由用户签署已经成功设计二个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设计二个110KV变电站或二个49.5MW风电或10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的业绩证明;
3.7.3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不得亐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4 分包商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4、时间及相关要求
2012年7月2日- 2012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可以以传真的方式表达(传真中须列明拟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邮等内容,并应加盖公章或经有权人合法签署)。如需进行资格预审,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将会要求报名单位补充相关资料。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6、开标时间:该开标时间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决定,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7、暂定开标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513室(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开标大厅),具体的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地 址: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南京市西康路7号508室
邮 编:210024
联系人:李菲
电 话:025-83249914
传 真:025-83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