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会会展综合体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投资运营商及实施方案征集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02 15:44:5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简介
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由国家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北地块用地面积85.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9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万m2,建筑高度43米,拥有展览空间50万m2的(其中10万m2为室外展场),目前为世界最大的单体建筑。
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以实现节能减排、减少投资、实现双赢为目标,有效缓解展览场馆的用能紧张难题,全面提升场馆及合作伙伴的品牌和知名度,加快推进新能源在国家级会展项目中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二、应征企业条件
1.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经济实力;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具有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的资质、相关业绩和能力;
5.具有组织设计单位开展能源系统设计工作的相关业绩和能力。
三、征集程序
1 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发布本征集公告;
2 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于7月9日北京时间16:30前接受报名,应征企业可通过挂号邮寄、专递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将应征文件送达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应征文件的送达时间以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的签收时间为准。需提交的应征文件如下:
① 应征企业基本情况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应征企业过去五年中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投资建设的业绩材料和相关证明;
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征文件应提供A4格式的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件一份。所有纸质文件应加盖应征企业公章。
3 在截止期后,于2012年7月13日前向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提供征集任务书(任务书包含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关的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及评审办法等);上述企业应于2012年7月26日前提交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意向书及设计方案(意向书必须捆绑设计方案);
4 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将与投资运营商及实施方案进行友好洽谈(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应征企业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2 应征企业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以及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今后可能提出的要求,向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进一步提交有关文件;
3 应征企业之间不得以恶意串通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损害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或其他应征企业的利益; 4 应征企业应当保证其向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提交的应征文件和其他信息真实完整;
5 未经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书面批准,应征企业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或使第三人合理地认为其与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及其组织者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
6 若应征企业提交错误、不实或误导性信息或文件,或违反本次征集的相关规定,或违反本企业作出的保证、承诺或陈述,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有权取消该企业的应征资格;造成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相关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声明
1 本公告的任何内容均不应理解为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欲与应征企业缔结任何协议的承诺;
2 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对应征企业送达的应征文件不予退还;
3 本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未尽事宜,由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联络方式
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邮编:200336)3楼319室
上海博览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绿沙
联系电话:69550172
传真:69550195
电邮:sandyNCH69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