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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鄯善、和田光伏电站汇流箱、直流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25 16:30: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所属哈密二期(三)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鄯善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及和田二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汇流箱、直流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分别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哈密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吐鲁番公司和中电投新疆能源和田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哈密有限公司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吐鲁番公司和中电投新疆能源和田有限公司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公司所属分公司。
  项目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新疆哈密、鄯善、和田并网光伏电站汇流箱、直流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CPI-XJNYGS-HMGF(EQ)-B-(2012)第09、10号
  CPI-XJNYGS-SSGF-B-(2012)第05号
  CPI-XJNYGS-HTGF-B-2012第05号
  招标人: 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疆哈密、鄯善、和田并网光伏电站汇流箱、直流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1 工程概况
  哈密二(三)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
  中电投新疆公司哈密二(三)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位于哈密市北约20km处,天山乡石城子光伏发电园区内,海拔高程为1040m~1070m。场址距至市区较近,S303省道和哈密八一大道分别从场址东侧4km和西侧约2km处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鄯善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
  中电投新疆鄯善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场址位于新疆鄯善县西北约16km处,石材工业园区以北,兰新铁路线以南区域。东侧紧邻至柯克亚公路,交通便利。
  和田二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
  中电投新疆和田二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新疆和田县布扎克乡南5km,布扎克乡路西侧。距和田市区约15km。场址区东侧紧邻中电投和田20MWp光伏电站和布扎克乡路,交通便利。场地整体地形南高、北低,土地较为平整开阔。场址为戈壁荒滩,中心地理位置为N37°2′1″,E79°46′40″,平均海拔1471m。
  2.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哈密、鄯善、和田并网光伏电站汇流箱、直流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招标范围:
  新疆哈密二期:直流防雷汇流箱:254台/套;GGD直流柜:32台。
  新疆鄯善:直流防雷汇流箱:360台/套;GGD直流柜:40台。
  新疆和田:直流防雷汇流箱:280台/套;GGD直流柜:40台。
  新疆哈密三期:直流防雷汇流箱:360台/套;GGD直流柜:40台。
  2)投标设备的选型、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等;
  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负责投标设备与其他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6)投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和试验,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等;
  7)负责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设计联络会。
  2.3 资金来源
  新疆哈密、鄯善、和田并网光伏电站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
  3.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汇流箱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其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还必须为该品牌的长期合作代理商(需该品牌制造企业出具证明材料),代理商必须提供汇流箱生产企业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设备的国家和行业强制认证的证件;投标人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等所有阶段工序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并提交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实施本标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检测和检验能有效根据ISO9000族系列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文件,确保本投标设备的设计、检验和制造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或出具被代理企业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3.5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3.6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3.6.1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3.6.2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6.3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3.7 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国内投运5个同类工程的业绩,并提供带有首页、签字页、主要技术参数页、主要内容的合同复印件;
  3.8 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部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相应资格。
  4.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 6月 24日至 2012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3: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截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在截标的同时进行公开唱标,2012年 7月 19日10:00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816号西虹宾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
  邮 编: 830063
  联 系 人: 舒海英、崔婉
  办公电话: 0991-4637557 18935096768 13394913201
  邮 箱:hhsdzbdl@sina.com
  传 真: 0991-463755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南湖南路支行
  账号: 6500 1619 7000 5250 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