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21 17:27:5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人: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
2.时间安排
公告开始时间:2012年6月21日 9时00分
公告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 17时00分
请在上述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3.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由新疆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业主为中广核太阳能哈密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 30MWp项目拟建于新疆哈密市。工程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北约21公里,303省道西北侧约2公里,距市区较近,交通便利。
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43°02′34″,东经93°39′11″。电场场址高程约为
1118~1152m。
工程场址占地约0.79km2,区域内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场地内无任何遮拦,本期30MWp 光伏电站采用每1000kWp光伏发电系统为1 个区设计。
(3)招标范围
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站内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工作、辅助设备(除组件、支架、逆变器、主变)、材料的采购、运输;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生产移交;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4)工期要求:2012年7月20日进场施工,2012年10月31日竣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和业绩:
a.具有在近三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三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近三年内具有三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b.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有担当过类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履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6日17时前在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ding.cnpec.com.cn)上免费注册会员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完成网上报名后于公告时段内,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述领取标书时限内与刘建(18610090285)联系。标书款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电汇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鹏支行
户 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81320266700809100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上午1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21层
邮编:1000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
电 话:0755-84437374,18610090285
传 真:0755-8447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