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公安局三城路南段增设太阳能爆闪灯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21 17:27:0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编号:PDZCZB1201031。
二、项目名称:平度市公安局三城路南段增设太阳能爆闪灯
三、项目内容:
平度市三城路南段增设太阳能爆闪灯58套,三角形“注意危险”警示标志116面,限速60km标志和解除限速60km标志各4面,预算控制价27.57万元。
四、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提交合同标的额10%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及安装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标的额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年后三十日内经复验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交通设施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提供样品要求:
投标单位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将以下主要样品送至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相关专家及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家对样品进行检验,确认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后方能参加投标。样品要求:
⑴热镀锌喷塑爆闪灯杆高3.5米,壁厚≥4mm。
⑵长680 mm×宽170 mm×高180mm双面爆闪灯一组,样品要求:灯壳、结构零件、整体都为铝合金材料,爆闪灯单面发光管数量≥192支,闪烁频率≥120次/分钟,并能够切换调频,配有光控等功能。
⑶25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30AH胶体免维护太阳能蓄电池各一块。样品要求:附有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⑷700mm×700mm×700mm注意危险警示标志1面,样品要求:材料为≥1.5mm厚的铝合金板,贴国标工程级反光膜。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亲自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报名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开标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八、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直接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平度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岛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平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度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蒲松强
电 话:0532-88399737
传 真:0532-88399737
邮政编码:2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