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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便携式高空逃生救援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添加时间:2012-06-20 16:19: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或项目独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 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应有生产招标货物至少两年的历史,在风电行业至少100台的业绩。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厂商其授权代理商应具备自主研发、生产、维护和培训能力。
  (6) 必须通过ISO9000 、欧盟CE认证。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被投诉或因质量问题被起诉的情况。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格审查文件,否则按扣分或废标处理。
  (1) 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2)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3)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若公司的投运时间不足三年,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 银行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6)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7) 经律师事务所(非法律顾问单位)调查出具近三年经济行为被投诉或因质量受到起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