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13 17:13:5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工程概况
黄河水电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一期总装机容量为200MWp,工程场址区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109国道以北的荒漠沙地上,占地面积约为5.64km2,东西向长6km,南北向宽1.4km,海拔高程在2795m~2812m 之间。场址区场地开阔、南高北底,南北向自然坡度约为0.008,东西向较为平坦。场址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4km,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1.2 招标范围
排洪沟采用梯形断面,断面尺寸为底宽0.8m,顶宽4m,沟深1.6m(水深1.4m,再加0.2m超高),采用1:1边坡。排洪沟沿地面坡度敷设(南北向地面平均坡度0.008),保证南北向顺坡排水,局部地形起伏处,应保证沟底坡度不小于0.005。两条排洪沟总排水量为28.6m2/s(沟底坡度0.008),流速v=5.04m/s,排洪沟长度共计4000米。
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防洪沟的开挖工程;
(2)防洪构筑物的砌筑以及土方回填工程;
(3)混凝土防洪沟的浇筑工程;
(4)过路桥涵的施工;
(5)子阵内综合防洪工程;
(6)为完成本工程的临建工程。
施工工期:本标段开工时间为2012年7月1日,完工时间2012年7月30日。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3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承担过两个及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1.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6月13日
1.9.2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6月19日 17:30截止
1.9.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6月13日~ 2012年6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2年6月20日9:30时,在格尔木市集合,组织投标人前往现场察勘,交通工具各投标人自行解决。
1.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6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2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祁芝岭
电 话:0971-6322926
传 真: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3.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