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首期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08 15:02:5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首期土方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钱岗村东侧、疏港公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内需挖土约40万立方米,场地内需回填土约160万立方米,机械填土,压实系数≥0.8。取土点位于石埔村西侧,运距按11公里包干,不再调整。投资概算约3500万元(详见本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挖土、填土等(详见本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2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07日至2012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或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埔分公司(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商住小区A18幢二楼)办理投标事宜;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业主最高控制限价在开标前3天内公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2年06月25日11:00时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6月2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办公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060665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860817462传真:0596-5883529
联系人: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