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丽湾项目10#楼综合体新风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04 14:54:3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泰丽湾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1]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楼综合体新风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泰丽湾项目10#楼综合体新风机组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10#综合体通风空调招标图纸中所有的新风机组及热回风新风机组采购;
3、供 货 期:2012年7月20前供货完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其中,要求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在内蒙古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7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或直接登陆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www.hhcin.gov.cn)报名并将报名资料递交到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B-906。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 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6)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资审安排: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按照通知时间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滨河路8号金泰中心
联 系 人:盛红利
电 话:0471-461906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秀
电 话:0471-3253516/3253518
电子邮箱:up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