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地点: 20120522001
三、招标规模:
四、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五、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六、联系人: 吕先生
七、电话: 0512-56990132传真: 0512-56990132
八、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7楼
九、采购内容:
风机及通风器采购(招标金额约30万元)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
2、具备低压配电设备生产和安装相应资质,具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经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人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工务处网站下载园地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3.税务登记证明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4.银行登记信用证明。(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6.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业务代表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近三年财务报表。(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8.公司简介(包括规模简介、产品简介、业绩简介)。(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9.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资料证明。
10.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11.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如果上述资料不全或内容失实,可能会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二、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12-5-27,提交地点见第八条。
十三、其他说明:
B、可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得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 2009年以来在江苏地区承接过类似通风设备采购合同业绩一份,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