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工业集中区航天大型风机制造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18 15:16:1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工业集中区航天大型风机制造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东侨经发展局 审批以东侨经发[20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1栋,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双层框架结构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预算造价2280507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东侨工业集中区航天大型风机制造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桩基及承台50天内完成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年检真实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2012年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并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岗位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8日至2012 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300 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300元 ,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资格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年6月1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宁德陈普路尚德小区2梯504室
  电 话:0593-2916065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27907 传真: 0593-2961633 联系人: 郑先生、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