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风机集团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中心项目设备基础工程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21 14:37:1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实验)中心项目设备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实验)中心项目设备基础工程(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4.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TG30/3500型数控立车设备基础工程及二次灌浆,原设备基础拆除、稳压器、配电柜、电线电缆、盖板等风管路安装、配合设备安装;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天;
7.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5、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
2.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出口加工区304室。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6)组织机构代码证(7)拟派驻施工现场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证;(8)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304室进行原件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再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网上报名确认单 复印件( 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份另付50元邮费。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13:30 时;
开标地点: 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二楼(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邮 编:110869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24-2580003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辽宁省沈阳市农行和平大街分理处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张力敏
电 话: 024-23388237
传 真: 024-23388237